很急,这个欠条应不应该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2:13:04
我女友结婚时住的房子,户主是老公过世的爷爷。而他们本来有套房子,因客观原因当时不能入住。后来房子可以正常入住,他们让公婆去住,自己继续住爷爷的那套小房。等房子办产权时,公公却写了他自己的名字。
前些日子女友老公急需用钱,打算卖了公婆现在住的那套本应该属于他们的房子,女友公公当时说可以,说卖房子的钱你们自己怎么用都行。现在房子已卖,买方订金已交。但公公突然改口,要我女友的老公也就是他自己儿子打欠条。
原本这房子就属于我女友夫妇,只是办产权时公公写了他的名。现在如果打了欠条,我女友夫妇等于没有自己的住房,还要背负这莫须有的债务。

请问这个欠条该打吗?如果打了欠条,如果将来我女友婚姻出现问题,她是不是也要还一半的房款?我女友老公单方面打的这个欠条有没有法律效益?
请大家帮忙,谢谢。

你的问题较模糊,
1.‘他们本来有套房子'这房子的所有人是谁?不经他们同意,他她公公如何能办得了产权证?看来他们对本来的房子产权认识是不明晰的。就是说他们认为“本来”有的那套房,在法律上不一定是他们的。
2.房屋产权以产权证为准,在产权证属于她公公的情况下,卖掉房屋她老公用钱,她公公让打欠条是很正当的,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无可非议。
3.如打了欠条,“借债换钱,天经地义”,当然据有法律效力,但与房子没有太多法律上的联系,仅是债务问题。
4.“将来我女友婚姻出现问题,她是不是也要还一半的房款”, 请注意,这里不应是“房款”而是"债务",至于“婚姻出现问题,她是不是也要还一半”,那要看现在借债的用途,是她老公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家庭。如果到那时候,你女友不能证明她老公是将这借款全部用于个人,就必然要承担一半的债务。
以上见解,仅供参考,愿能对你有所帮助。

人都是 为了 利益不 能打

原则上房子是他们夫妻的、但一般法律上只承认房产证上的名字、也就是说这房子的拥有者还是他老公的爸爸!卖房子时也只有他爸爸拿房产证跟身份证去才能过户!如果他爸爸不同意…他们夫妻跟本就卖不了……但要打欠条那就有些不应该了、要是打欠条两人的婚姻不出问题的话那就好说、因为不可能老子逼着向儿子要债!但是一但离婚的时候、他老爸要是把欠条拿出来要钱的话,那就属于夫妻工同的债务了你女友也是要担债的……所谓“虎毒不食子”何况是人!所以要是打欠天的话应在最后注明此债不在夫妻财产之内…就是你女朋友的老公一人打…但这样有可能你女友的老公不能理解、可能他会想现在你就把离婚后的事都想好了?可能会让夫妻关系更加恶化…所以尽量劝说他老爸不要打欠条…毕竟是他的亲儿子…!

可以打欠条,欠条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不管怎么说房本上也不是他们的名字,房子就不是属于他们的

打了就有效,而且要夫妻共同偿还,建议不打。自己的房子怎么就写了公公的名字呢,不解!

应该打欠条,但应注明资金来源.夫妻双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