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两人合不来当初的聘金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7:14:56
我二十岁的时候经家里和村里的一个男孩订婚后去了外面,可是相处了几个月感觉合不来,因为一次吵架我回了家,他回来找过我,但是又吵了起来,之后他回到外面我们就一直没有联系过,当初他家的聘金是五万,现在双方都已经没有感情,但是现在都在五万块的聘礼上僵持着,我和他已经4年没有联系了,不知道法律上有什么解决方法。
我们已经一点感情也没有了,我和他订婚后一共在一起的时间只有三四个月,从我回家后四年时间里从没有联系过,他现在到底在哪我也不知道。

那五万元给我吧!

这问题不简单,像你们这样的感情是一件事。如果说感情还在,那结婚了就完事了。但里面还有经济纠纷问题在里面。如果你没有嫁给他。那么说,聘金是五万,是不能要的。在法律上是一件纯粹属于违法的问题。这是要吃大亏的。但是他又拖了你这么久的青春时间。也是对自己很不平的事情。你可以挣取下你应得的利益。我建议你去找一个法律顾问来咨询下(很多免费的),不要急。得到和解那是最好的。如果得不到和解你也可以了解下像你这样问题该怎样的处理。不至于受人摆布。不知所措!

简单的说按照农村的风俗习惯谁先提出分手的就以谁为标准,也就是说如果是男方先提出的那么聘礼你不用退还反过来说要是你先提出分手的话你的如数退还聘礼,虽然你们在一起生活里几个月那也是你们自愿的和聘礼没关系看你门怎么协商的吧,在着说了假如你同意的话他也同意的话你退一半也是可以的,具体法律也没什么具体规定

楼上的这位兄弟的意见我都不同意。只有女人有青春。男人就没有吗?这个问题是双双的。不同意5万还给他不就完了吗。

道德高尚的话,为保名节主动退回。
贪财的话,可作生财之道多干几回。

这有什么好疑难的,道德上讲,应如数奉还。
可以看出楼主的心思,还是在乎这钱的
除非他伤害了你,你可以不用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