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救吗?原告当庭变更了诉讼请求,法院本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却对被告说:"举证期限已过"。原告律师与主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9:12:15
官似为法大校友.
再请教各位——这是刚刚发生在一审庭审中的事情,判决尚未下来。作为被告,直接向这个一审法院就此提意见好呢,还是等出了结果,需要上诉时再到二审去提?既然有了一张牌,想有效地利用它。想各位大律们致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十五条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按有关司法解释,可以重新指定举证期限,但究竟是不是可以给你方新的期限,则可看你们是不是可以重新提出证据来抗辩,如果对举证问题不服法院的裁定,可提供书面材料提出异议,可在庭审笔录中涉及要求记录在案。如一审因此问题而判决败诉,可在二审时再提出有关证据,如有新证据,二审可能会改判或是发回重审。

要具体分析,怎么变的?比如本来申请10万现在变成11万的,那就没什么大问题了。
通常情况下新的诉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是同学,且审判影响公正,可以提出申请回避。
一审发现的问题一审一定要提,法院不采信,到二审再提,否则一审不提二审不理你的。(除非是新的证据)

《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最好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