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里写了还款时多给利息!这样的借据能提起法律诉讼吗? 是律师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0:57:13
向朋友借了10万块,他提出在赚到钱后除了还10万以及合法的利息外,另外多给他5万。
他说,本钱是他借的,没有他的10万,我连做生意的钱都没有,多给5万也不过分吧。
因为我急需资金周转,没都想就答应了这个要求,并在借据上写明了这个条件,也签字按了手印。
事后想想觉得有点不合理,感觉和高利贷差不多了!
这样的借据,能在法律诉讼时提出拒绝给额外的钱吗?能胜诉吗?

这个不一定
如果真的赚了钱,你就必须按合同约定履行。

但也有变通办法。
这个合同涉及到两部分
一部分是还本金及利息
一部分是支付额外款项

两个部分都合法

前一部分无论是否赚钱都需要归还
后一部分是以赚钱为条件的给付

因而你可以只支付前一部分
后一部分,需要对方举证证明你赚了钱,这个你如果保密做的得好,一般就不用支付了。

我国法律是明确禁止高利贷行为的,对于民间借贷约定利息的,不能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

你这里虽然约定的是额外支付5万元,而没有写明是利息,但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高利贷行为,因此会存在法院不支持该5万元的可能

还有一种可能,是法院在计算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金额后,对多出的部分不予支持。

而完全支持的可能性,个人认为较小。

四倍之内的银行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过多部分,如果拒绝,可以得到法律支持。可以进一步咨询

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契约,应认定为无效民事合同,本庭裁决撤销,闭庭。

能。民间借贷最多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超过部分法院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