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一个解决老百姓住房难的办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04:37:32
政府出台规定:允许公民以市场房价的50%向房地产商购买“居住房”,此种“居住房”只能公民本人居住,不得二次出售。即,这套房子只有居住权,没有交易权。若之后户主想要再次出售,必须补交当时房价的50%+违约金15%。如此,既解决了城市新增人口住房难的问题,又打击了恶意炒房势力。何乐而不为?

这样也是有问题的

假如强迫房地产商允许公民以50%购买,房地产商那套房间原价一定会很高的

你上面说了只能公民本人居住,那人家结婚了呢?我们扩大到一户口人吧,这样一样不可能的
户主是否出售了房屋,中国人多屋多,房屋是否被出售了要查证很困难的,就算是被发现了,对方说是户主亲戚暂住下,这不能不允许吧

就是因为现在住房困难,不少人都是寄住的,你这样的话,很多人住房就更困难了

现在人口增多,房屋现状也愈来愈贵,假如真的出台了这规定,能买屋的人更少了,毕竟恶意炒楼的人也是那部分

所以说,此法不通

还有,楼主那句 “必须补交当时房价的50%+违约金15%”,这里你拥了“当时房价”,根据现状经济,如果这规定要出台,把当时去掉会更有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