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的判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20:25
我的一个朋友在一个工厂上班,他的一个关系不错的两个同事让他从他的部门拿出些价值1万多的产品给他,然后那两个同事准备要带出工厂外面卖掉换钱,并说如果多拿点也有他一份,可他害怕没有帮他.但如果他碍于情面真答应了,把产品交给那两个同事了,那两个同事带出工厂时被抓了,把他供出来了,他会得到怎么样的处罚?前提条件是他只拿了那两个同事想要的那份,并没有拿自己可能得到的那份,并且是从自己的部门拿出,交给那两人,并不是自己带出工厂,还有三人做案应该算是团伙做案了吧?情节就加重了对吗?

按照《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共同犯罪应当共同承担刑事责任,针对的是共同犯罪的全部数额,而不是个人所得的数额,但不是加重处罚的情节。就算他没有占用,但他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同案犯进行了占用,同样构成盗窃罪。至于具体的刑期,要看他的盗窃数额在那个档次,对此,不同的省区有不同的规定,在有的地方,10000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如果按盗窃可能量刑的三年左右,如果按职务侵占罪,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要看具体情况,实践中定罪量刑要看许多情况,如态度、后果、退赔、自首、揭发、检举、立功、主从犯、未成年、累犯、未遂等,另要考虑证据情况,按你所讲,如条件允许,可委托律师辩护,可争取轻判。如需详细咨询,可在网络中搜索“刘伯华律师”按联系方式来咨询。

这三人属于共同犯罪,以盗窃论处。如果是价值一万的一般物品是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共同犯罪不是法定加重情节。

没把握的事情最好不做

1、三个人都犯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不管你有没有带自己的那份,在这个事件当中,哪怕你没有得到好处,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属于盗窃罪。
2、三个人做案不是团伙做案,也不是加重情节。团伙是指两个以上成员之间,基于共同的犯罪意图和目标,以共同的需要、兴趣、价值观念等心理因素作为精神纽带,纠合在一起,多次共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比较松散的非正式群体。
3、一万多元的价值属于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
所以劝你朋友千万别做

简单来说
1,三人有预谋,三个人都是盗窃
2,虽然说有各自分工,但都属于盗窃行为
3,团伙也分主从,主犯罪行要重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