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兰州经济适用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9:47:06
本人倾其所有在东岗从别人手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最近小区门口贴的布告:不准买卖经济房,否则由原业主承担后果。我和原业主只有一份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至今没下来)。最为新业主我该怎么办?请哪位专家指点本人万分感激。
注: 房子是以市场价成交

购买经济适用房之前有很多程序的,需要给相关部门递交一些个人资料,比如户口情况,收入情况,条件吻合才有资格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就算你条件符合,也不是你想什么时候交资料就可以交的。一般有房源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会在兰州的一些报纸上通知的,符合条件的先按提示交相关资料,他们还会逐一排查摸底,然后根据你的情况分配你可以享受到的平米。目前孙家台就是经济适用房,还有最后一期完工就可以入住了。不过据我个人了解,登记以及核查情况已经在去年全部完成了,你可以等下次机会了。记得一点要多留意报纸的!

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买卖的,除非是已经在原业主那里使用过几年的房子了;这个责任不好说,因为当初你们都是自愿的;房产证肯定下不来的,新业主的你就和原来业主商量这个事情;包括所担的费用问题;还是双方商量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