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户籍投靠有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7:01:46
我在厦门岛内有房产45平米以下(2008年1月购置),本人户籍在外地.我的岳母是厦门岛内户口,她的户籍能否转到我的房产下,如能应如何办理手续?请有知者帮忙,谢谢!

您好 您可以看下:
  厦门购房入户:各类户口办理须知2007-03-23 10:53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须知

  一、办理条件

  1、子(女)为本市常住户口,子女户口因购房迁入,需常住户口满3年。

  2、父母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本市岛外人员投靠岛内子女户口迁移参照上述条件。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在厦门子女户口簿、身份证。

  3、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关系公证。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1、父母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证明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

  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核准工作;市外

  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可以转到你的名下,要提供你妻子与你的夫妻证明及你妻子与你岳母的母子证明。

由你的妻子提出申请让她母亲迁入是完全可以的。

向派出所或公安分局户政科咨询,能得到很好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