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强买强卖的租机20月的协议真的会生效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1:24:40
学校一开学电信就规定只能租用他的手机才给卖网卡,和手机卡绑定。并且签订协议用满20个月不离网,每个月最基本的套餐19元,如果提前离网就由学校学生处扣减德育分,暂缓发放学生档案级毕业证书知道付清违约费400元、结清话费。这件事情引起了很多同学的不满,貌似工商局也介入了,现在又有普通的网卡卖了,和以前的价格一样。
如果我停止使用它们的手机是不是就算违约?
但是我手中的那份协议只有我一个人的签字。学生处、电信服务部审核都是空白,甲方的盖章签名也都没有。这样这份协议还可以生效不?

各位大大帮帮忙啊。电信太无耻了,我当初太冲动了就买了,现在后悔了,那破机子网都上不了!

1、根据合法规定,这种捆绑销售方式是违法的,首先学校不能参与进来,学校不能以消费为由扣减德育分,暂缓发放学生档案级毕业证书。这是违法的,学校可以向教育局举报。

2、其次,此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属于强制消费行为,也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3、再次,此协议只有单方签字,单从合同生效来看,是不生效的。合同必须由合同双方签字才生效。

4、因此结论是:此协议无效。学校无须守约。如果学校或者商家有其他行为学生可以向教育局和工商投诉。

强制消费,但毕竟签了协议,你手里的没章他们手里的有章有你的签字就可以。离网是你的自由,但根据协议违约的话就有违约金了。走诉讼费时费力,不如向媒体反映反映。

1.学校不能捆绑销售,如果学校有这个行为,可以到当地教育局去举报。学校因为这个事减德育分,更是无稽之谈,学校没有权利这么做。

2.协议必须是双方达成合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只有一方签字的无效。

3.协议无效的话,也就不存在违约这个说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