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必须交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6:03:47
我开了一家广告公司,但是我给别人的发票上开据的收费项目是制作费,这样还用交文化事业建设费吗?知道的朋友告诉一声,谢谢!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引导和调控文化事业的发展,从199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已开征的不重复征收)。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以下简称缴费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费由地税部门在征收广告营业税时一起征收。由于你是广告公司,属于纯地税性质的,而你开局的发票是从地税领购的广告业发票,虽然你开具的发票内容是制作,这并不意味着是增值税发票,实际上仍旧属于广告(你可以看一下你的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因此必须加收3%的文化事业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