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话录音的问题,哪位懂法律的帮我解答下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6:15:35
我有一房子租给一个亲戚,租期为3年。过了1年多突然打我电话说要把房子转租,碍于亲戚的关系,当时我也没说租也没说不租就挂了(法律的角度应该是默认吧)。马上我又打过去说不能转租,过了不久他把房子转租出去了。真是有点气人,我就怕第一个电话被录音了,到时闹出不必要的麻烦,请问录音有效吗?如果有效该怎么办?(合同上写的是不能转租,不然可以收回房子,因为租他的时候租金是低于市面行情的)。哪位高手帮帮忙,谢谢!

对于私自录音所取得的录音资料,199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中指出:“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
200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较之于95年的《批复》,这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该《规定》第69条: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根据上述规定,对方的录音是无效的,你可以依据合同终止租赁收回房子。

你当时没有在电话里面表态,他这个证据不能作为单一的证据

合同上表明不能转租的就肯定不能转租,踏踏实实的。上面那人说的什么证据合法跟你说这不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