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抵扣发票是不是按照开出日期后90天内认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9:29:47
如6月17日收到的增值税发票,90天内就是到9月15日前要进行认证,但是每个月的报税期内是不允许认证发票的,那么应该怎么做?是不是得在8月底认证发票?谢谢

90天内都可以认证的!当月认证,多当月抵扣。也可以办理网上认证,不用去税务局。

自己随时都可以认证的啊

  《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3.留抵的进项税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
  4.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1、增值税进项抵扣发票是按照开出日期后90天内认证。

2、税务局应该没有每个月的报税期内不允许认证发票的规定。除非你当地国税的自行规定。如果你当地国税局有这个规定,那就在8月底认证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