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了国家排放标准,为什么还允许指定和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2:43:27

既然有了国家排放标准,为什么还要制定和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国家标准是适用于全国范围的标准。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对环境质量要求也不相同,各地工业发展水平、技术水平和构成污染的状况、类别、数量等都不相同;环境中稀释扩散和自净能力也不相同,完全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是不适宜的。

为了更好地控制和治理环境污染,结合当地的地理特点,水文气象条件、经济技术水平、工业布局、人口密度等因素,进行全面规划,综合平衡,划分区域和质量等级,提出实现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增加或补充国家标准中未规定的当地主要污染物的项目及容许浓度,有助于治理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

地方标准应该符合以下两点:国家标准中所没有规定的项目;地方标准应严于国家标准,以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

③、环境基础标准:是在环境标准化工作范围内,对有指导意义的符号、代号、指南、程序、规范等所做的规定,是制定其他环境标准的基础;

④、环境方法标准:是在环境保护工作范围内,以试验、检查、分析、抽样、统计计算为对象制订的标准;

⑤、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环境标准样品是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用来标定仪器、验证测量方法、进行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或物质。

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就是对这类材料或物质必须达到的要求所作的规定。

⑥、环保仪器、设备标准:对环保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所做的规定。

这个问题,你呀找不到答案,这就是中国特色,你想呀,几十万环保局职工吃什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