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起诉村委潍坊市坊子区法院为什何不给立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2:32:10
本人一家三口于1999年10月迁入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办西白羊埠村,成为其村民,办理了户口本。经当时的村两委研究决定,我们交纳了集资提留(每人6000元,一共1万8千元)并享受与该村村民相同的待遇。1999年10月份我们在该村办理了独生子女证,领取了独生子女费,同时村里也给我们办理了农村合作医疗。我们自2000年起连续参加了2届村委会选举,但是从2007年底起新换的张金亮书记却剥夺了我们的选举权。现该村进行城中村改造,规定凡本村户口每人可获得40平方的楼房,但是张书记却说我们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后我们多次找过张书记、当地街办、区政府、市省信访等部门,均没有结果。我只能上法院起诉村委,但是坊子区法院却不予立案,理由是不符合立案条件,不能立案。我去过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张庭长给出的答复是符合条件可以立案,但是坊子法院仍不予立案,只给出了可以与当地街办协调的答复.协调了半年没有结果.坊子法院高怀礼院长.一切为了当地政府.把老百性上诉的权力都剥夺了.我要上省高院反映.最高人民法院反映。

建议你到当地人大去咨询,因为人大对公检法有监督权,同时你应该把起诉书写好,用快递的方式寄给当地法院立案庭,这样当地法院必须接受,他再给你立案 ,他害怕你拿着快递存根再去告他,所以他会找你解决的。

你递交起诉状后七日内如果法院不立案,法院必须向你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此不服,可在法定期限上诉。

对不予立案的裁定可以上诉。直接向中院上诉就可以了。不过估计过了上诉期。但可以向中院申请再审

市长热线:12345
12345,有事找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