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有希望吗?我爱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3:28:32
我们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发展的挺好,都比较互相喜欢,交往一段时间后,我们就去见各自的父母,,结果我爸爸不喜欢她,她妈妈也不喜欢我,但是我们还是继续交往着,又过了一段时间呢,她就向我提出分手了,她说,她怕因为她而影响我和我家人的关系,还怕我爸爸不喜欢她,她和我在一起了,以后过的不好,她说,她已经下了决心,让我不再找她了。

人要学会礼仪廉耻的~
  你的行为,以谈恋爱还行事,就很不知道羞耻了

  不知人的生成是由天地阴阳之气,受之于父母精血而形成。从出生到三、四岁的一举一动,都是由父母抚养。长大之后虽然能自己行动,然而许多事情,都须要父母安排教导,否则就不能生存在世上,这是人类生存于世的唯一的自然道理。等到谈婚论嫁的年龄,则由父母为之主持婚配,使之享受男女同居的乐趣,以便相互帮助,能够为父母而尽到做子女的职责,延续家族世代相承以防备年老。此乃天地间理所当然的道理,圣人做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使人各守道德常理,以尽为人之道和子女孝道。若不依圣人之礼数,和父母之命,希望让两人的爱恋而成为夫妻,否则跟禽兽畜生又有何分别?又如不知好歹的人,专门效仿西方的恶俗风气,提倡自由恋爱,为何不提倡出生时就不让父母抚养教导,而自由长大成人呢?若能一生立足于世,就自由建立关系,坚绝不让父母抚养教导,就自由结婚,的确是理所当然之事。若是不能说样,到谈婚论嫁时以自己确定恋爱关系的人。就是违背天意、侮辱圣人道德和伦理的重罪之人。以至品行,与禽兽没有特别之处。
  按古文说 《曲礼》云:“男女不杂坐,不亲授。外言不入于阃,内言不出于阃。如是则男女皆别嫌明微,非礼勿视、听、言、动,安得有自由恋爱?
  孔子云:“放郑声,郑声淫。”恶其男女无别也。孟子云:“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只有禽兽才自由恋爱
  《昏礼》云:“父亲醮子,而命之亲迎。揖让升堂,再拜奠雁,盖亲受之于父母也。男女有别,然后夫妇有义。” 《礼·大传》云:“男女有别,不可与民变革。” 《郊特牲》云:“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然则男女皆遵父兄之命,安得有自由结婚?
  先哲有言:“子之孝,不如率妇以为孝。”妇能养亲者也,古者皆由父母主婚,故能博亲欢,而申孝养也。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婚姻,礼之大本,人子具有孝心,自当以父母之心为心也。若乃不由父母,不问门第、德性,而自由恋爱,则与嫖客、娼妓有何不同。
  中国有始来以轩辕黄帝之时,尚以由父母主持而行,以至后来的儒学孝道,更加深于中华传统伦理道德的层次,到以后历朝历代亦未改变,无疑为人世间最基本的美德和道德水准。今自由邪说,首推翻《昏礼》,因之违背天常之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