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用人单位接触到个人档案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6:27:23
因为与用人单位领导发生过矛盾,用人单位就以我考核不合格为理由将我提前解聘(离之前签的合同期满还有一年时间)。虽然在合同书中有考核不合格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这一条,但我就考核的标准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争执,并且说了一些诸如要申请劳动仲裁要告他之类的狠话,后来单位领导轮番找我谈话,搞疲劳战术要让我签下解聘合同并答应付我二个月工资,我担心如果不签就拿不到赔偿,为了拿到赔款不得以就签下了解聘合同。但在签下解聘合同后我才注意到解聘合同中申明解聘的理由是因为自己考核不合格(之前一直就金额问题一直在与单位谈没有过多关注到这一点)。现在很后悔当初自己怎么就这么贱一点都不坚持原则。想来想去错误已经无法挽回了,现在我就怕单位有暗箱操作的行为,将解聘合同合并一些不利的处分材料放到我的档案中。所以我想咨询下以下问题,麻烦请专业人士解答,谢绝粘贴复制,谢谢!
1、之前单位有帮我交医保,养老保险以及失业保险但没有保管我的档案,档案现在放在当地一家大型人才市场里。在办理退保手续的时候会不会注明我是因为考核不合格才被单位解聘的(这很重要,我担心会影响我之后的就业)
2、单位在办理退工登记递交相关材料给人才市场时是不是有机会接触到我的档案,我担心单位会趁这个时机放黑证明到我的档案中,而我却被蒙在鼓里。

以上两种情况如果都有可能发生,那我现在还有什么样的补救措施?请专业人士帮忙分析一下,非常感谢!

你单位依据劳动法第四十条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必须找到你不能胜任工作的理由,经考核不合格正是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据,也是单位解聘你的唯一理由,它必然出现在解聘合同中。这不是你的疏漏,你若明确表示不同意这一点,单位是不会让你签字的。单位发给你俩月工资,说明他们很清楚劳动法的规定,做得很严密。

需要警惕的是,你是否在单位受过处分,是否存在不利的处分材料。如果闹得很僵,出于报复,他们倒是有可能将处分材料,报送人才要求入档。毕竟这是你的一段工作经历,人才不会拒绝接收的。

如果你不存在受处分的问题,我的担心旧多余了,尚若有,还是要接触一下主管人员,了解清楚,及时制止,免除后患。

放心好了,单位接触不到你的档案

广东胡律师:

1、你的档案在人才市场不会记录到你被单位解雇这个事情;

2、单位也没有权利去人才市场查你的档案,也不可能在你的档案里做文章。

你更注重你的档案记载还是2个月的工资呢?觉得你还是应该去申请仲裁,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再辞职也不迟。

1、“咨询用人单位接触到个人档案的问题”:用人单位无法“接触”你的人事档案,但用人单位有权力也有义务将你在单位工作的情况形成档案材料交给人才中心加入你的档案之中:但,这些材料只能由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入档,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的人不太可能“接触”你的档案,但可以请求人才的档案管理人员充实你的档案材料。

2、“在办理退保手续的时候会不会注明我是因为考核不合格才被单位解聘的”:
(1)社保不会退,以后你有新工作单位是可以转到新单位。
(2)办理你的离职手续时,单位有可能在离职证明材料中注明你考核不合格。

3、“单位在办理退工登记递交相关材料给人才市场时是不是有机会接触到我的档案”:不可能实际“接触”,但如果单位要求补充你的档案材料,人才的工作人员无权拒绝、只会审查是否单位形成的材料、是否有单位公章。

4、“我担心单位会趁这个时机放黑证明到我的档案中,而我却被蒙在鼓里”:有可能,而且现实中也发生过。

5、“那我现在还有什么样的补救措施?”:
(1)既然和单位已经达成协议,可以找原单位领导拉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