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喜欢的人,他也说过喜欢自己,但是他有女朋友了,请问大家我还要和他交往吗?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5:32:45
首先 我很想问问你多大了……
如果是十来岁,十八九岁
你不妨认真的问清楚 是喜欢过你 还是仍然在喜欢你
如果是仍然喜欢 你们就在一起吧
或许他现在的女朋友会很生气或者垂泪或者等等等等的状况
以诚相待总是好的 不那么喜欢非要在一起谈什么恋爱 也是耽误人家拖着人家
这又是何必呢 你说是不是
还有啊 重心还是放在学习上吧 感情这个东西大人都闹不清楚 你们也就不要太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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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 你是二十来岁的娃儿
你要明白 你对他是那种喜欢 是不是喜欢到想和他共度一生 他是否又喜欢你到这种程度呢?
如果双方没有一起达到这种程度
还是算了吧
我担心你下次会成为他现在女朋友所处的这个境地
他如果喜欢过你 又为什么现在才开口
是已经放下 还是因为有现在女朋友这个备胎所以敢说出口
娃儿啊你可想清楚
错过对的人固然可惜
可是错误的托付也是很可悲的
无论你做怎样的选择 都希望你过的顺利快乐
如果选择要在一起 不管你今年十来岁还是二十来岁 他和女朋友分手必须是先决条件 这样对你和那个女孩子才是公平的
你看他是喜欢你多些了,还是喜欢他多点。。。
再来就是,他都有女朋友了,你还要去跟他交往,那不成了第三者了?
你可以拒绝了。如果他和那个分手,那么他既然见到你能够忘记那一个,那么不知道下一个能不能让他忘记你呢?如果他不和那个分手,那么你愿意成为小三吗?
爱确实不是先来先得,但是往往真的重情义的男人,不太会后来先得!至少在上一段自然死亡之前,后面的是不会有机会的。
那你问他:你想怎样?他说要和你交往的话,那就叫他跟女朋友先手再说。
我觉得如果你真的也喜欢他的话,可以与他的女友公平竞争。我认为爱不是先到先得的,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只要是对的人,有什么不可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