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贷按揭偿还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0:11:14
我和老公在领结婚证后买了住宅房,住宅房未建好,一直没有在一起生活.房子是以老公的名义贷款的,在按揭协议上我是共有人,但不是债务偿还人.现在我们要离婚了,请问该要付还款责任吗?

婚后按揭购买的房屋是你们的共有财产,债务也是你们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分割:
房屋现在的价值-未偿还的贷款额=房屋财产,离婚时由夫妻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给予另一方房屋财产的一半的补偿。剩余贷款由拥有房屋一方还贷。
但是,要看该房屋有无房产证,如果婚内没有房产证,法院不判决该房屋所有权,只判决使用权。

要看法院的判决,如果判房子归你,你就要还款。一般来说银行首先会找借款人,也就是男方,如果男方不还款,银行会拍卖房子。

这好像很简单,你若一起首付了,那可以适当分割一下首付款,你若想要资产,那你肯定得承担债务,你若不准备拿任何资产,那你估计也不需要承担债务了,相当于你老公自己买了房子,他不至于得了房子还要你付钱吧?

婚姻期间你有还款责任,离婚前你们的财产要做分割,那么这部分的债务由谁负担也应该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