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屋并已过户,赠与人能否反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2:44:07
王某有一套正在居住的房屋,因大女儿的儿子无房结婚,王某以10万元赠予了大女儿,并且王某的两个儿子都不知情,大女儿现已办理了过户手续。
王某今年76岁,没有工作,无经济来源,以前卖到12万的房子,现在已经涨到了30多万,王某想要反悔,撤销赠与,请问律师是否可行?

以10万元赠与?赠与怎么收钱了呢?无偿才算赠与啊。

先不管这个,王某不能撤销赠与。因为王某是自愿“赠与”的而且王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的行为合法有效。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更是说明整个行为的完成。就像双方订立了合同,除非合同另有协定,否则这样反悔就像是违约。
此外,房子是王某的,与他的两个儿子知不知情无关。

至于说王某没有经济来源。他的儿女都有责任承担赡养的义务。王某可以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一般来讲,赠与事实生效后是不可以撤消的.
但是要取决于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行为和赠与时是否有赠与条件有关.
王某的这种赠与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你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链接:http://www.chinacourt.org/flwk/show.php?file_id=32430&key=%BA%CF%CD%AC%B7%A8

广东胡律师:

赠予了在法律上那套房屋就属于大女儿了,王某反悔不了。

不能撤销赠与。因为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且房屋已经办理过户手续,房产的所有权已经归他人所有。

但如果受赠人是采取违法手段取得赠与财产的,倒是有撤销的可能,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六个月

如果他女儿不履行抚养义务 可以撤销
撤销权行使期限是6个月
另外如果老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 严重影响其家庭生活 可以不再履行赠予义务

不行,法律上来讲现在已经不是你的财产了,和你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