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存在意义必要性的一些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7:55:09
我觉得知识产权存在对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是一种障碍。
当然我们说应当尊重知识,但知识的创造并不是完全因为一个人或一个团队的力量创造出来的。知识是来自于相互学习与借鉴并加以人的智慧力得以创新。
所以知识产权的来源不能完全私有化,而应感恩历史和前人。
知识被产权化和被专利化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错误。
我觉得那些申请知识产权的人是很自私的表现,反而不值得尊重。
真正值得尊重的是那些愿意主动共享和敢于放弃版权的人。
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希望懂得知识产权的人给予答复。

此言差矣!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制度创新总是社会进步的先行者,知识产权中的各种法律也是如此:当今社会、没有制度的约束、没有鼓励创新的机制,人类会失去创造的动力,都变成了拿来主义,那世界真会变成山寨世纪了,恐怕到那时即使想山寨都不知道"山寨"谁了!而知识产权恰恰是为鼓励创新而存在的,别忘了专利是有时间限制的国家用一定时间的保护期限换取你对专利权的公开、公用,从而成为社会的共有资产。用聪明人的智慧,造福人类自己

那样意思不要干了。

你说的我有些不同的看法,像发明,如果申请了专利,就可以对发明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样就可以提高发明人的积极性,进而可以带动更多的人进行创作,如果不对其加以保护也不能给发明者带来好处,那谁还没事去发明这些东西,那样才会影响人类的发展!像著作权,拍了电视剧无法得到保护,谁还去拍电影?你说呢?

保护知识产权不但保护了继续创作的积极性,还保护了市场秩序。

知识产权至少包括:著作、商标、专利 3种。

你能想象到贴着可口可乐标志的酱油吗?

其实很简单。

不对
你知道什么是知识产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