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不让母亲看孩子也不让知道孩子的消息。请问现在可不可以上述要求重新要回孩子监护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9:34:42
夫妻离婚后,法院判决孩子的监护权和房产归父亲,现在半年多了。但是父亲不让母亲看孩子也不让知道孩子的消息。请问现在可不可以上述要求重新要回孩子监护权,现在父亲不是亲自自己带,母亲是不是可以要求自己带了。而且孩子很小一直都是母亲这边带的了。目前母亲很先后孩子,要这样才能保障母亲的权利呢?
请问,我如果请律师最底大概要多少费用。因为我是打工的,像孩子的父亲是工人。我这样想要孩子的监护权有都大的希望。需要什么证据吗?如果不能取得孩子的监护权,我是否可以要求必要的精神损失赔偿。可否要求强制的探视权,如果他的家人驻挠,我又可以采取这样的手段,我太无助了,希望得到法律上的帮助。谢谢、

现在孩子我有半年多没有看见了,怎么要求,父亲和他姐姐都不给孩子给我看,因为孩子一直是由我父母和我自己带的,现在这么长时间给我们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痛苦。我的父母一想起孩子都会哭,我现在不知道这样走我的违权路,我希望好心的人能给我帮助。谢谢 现在我的孩子才2 岁半,我能要回孩子吗?

应该可以

先协商,不行就申请法院仲裁。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