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分区面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21:19:44
高层:
一类建筑:1000㎡
二类建筑:1500㎡
地下室: 500㎡

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且用不燃烧,男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允许最大防火分区面积为4000㎡;地下部分防火分区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
高层的裙房最大防火面积不应大于2500㎡!
参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第15页
这是规范里写的,
但是现在我做的这个项目,地下室的防火分区达到了3600㎡,这是怎么的?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解决办法如下:

一、用防火墙和防火卷帘,把地下室分割为8个防火分区,且每个分区面积均不大于500㎡。

二、用防火墙和防火卷帘,把地下室分割为4个防火分区,且同时全部加装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允许的防火分区面积翻倍),每个分区面积均不大于1000㎡。

三、地下室的功能作为地下车库(需要有汽车进、出的坡道联系地面)和设备用房,,且全部加装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用防火墙和防火卷帘,把地下室分割为2个防火分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防火分区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为1000㎡,加装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可以增加到2000㎡。

扩展资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中关于防火分区和层数的规定。

5.3 防火分区和层数。

5.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