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6:58:00
当初我大哥在农村商业银行贷款 3万.我跟我2哥做的担保.在06年8月份.今天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 我大哥没有还钱..我作为担保人是不是必须还钱 .我要不还会不会在其他地方受影响 比如 贷款买房买车之类的...我大哥老根我说没事 法院把你咋滴不了...请问我还能把自己担保人的身份摘出来吗..就是让我大哥找别的担保人 把我的担保人身份顶替下来 谢谢
传票 民事诉讼上写我是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以后我在哪家银行贷款都无望吗 .那年我刚好18周岁 ,信贷员 还让我超别人的材料协商 让我签字,让我担保我就去了..没想到 还弄个这事...真他NND

1.担保人的责任就是贷款人无法还贷了,担保人跟上

担保人不还,肯定严重影响信用记录,将来贷款无望,并且银行可以通过诉讼来强制执行担保人名下的财产来还款

2.现在是无法取消担保的,摘不出来的,这样都可以摘出来,担保人就没有意义了

说的没错,还是展期比较靠谱,不过就怕银行方面不让你展期,连带保证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借款人不还钱,就得你来还

如果要更换担保人的话,要银行和借款人同意才行,这情况下估计没人愿意做担保的了,你还是想想办法吧,要不银行起诉你们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