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关于合同的问题,大家帮我想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5:24:28
某甲有宋代古币一枚,欲出售。2002年5月8日,甲于当日晚报上发现某古币收藏家乙所刊登之搜集股比广告,既拨打广告中所留电话,询问乙肯出多少价钱收买其古币,乙表示要当场鉴定后才能决定出价多少。于是双放约定于5月10日面谈。5月10日乙当场鉴定古币之后,出价1000元,甲嫌太少,说最少要1500才卖,乙犹豫不决,表示要考虑几天。5月12日,乙写信给甲,表示愿以商定之1500元价格购买古币。甲于5月14日收到信后,当日即回信,表示“愿以所提条件出卖”。该信于5月16日到达。
问题:双方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具体点,谢谢)

合同成立且生效。
1、某古币收藏家乙所刊登之搜集股比广告---这是要约邀请。广告是寄望于对方提出要约;
2、询问乙肯出多少价钱收买其古币。依然是要约邀请。
3、乙表示要当场鉴定后才能决定出价多少。同上。
4、5月10日乙当场鉴定古币之后,出价1000元。此为要约。
5、甲嫌太少,说最少要1500才卖。此为反要约。也就是一个新要约。
6、乙犹豫不决,表示要考虑几天。这个回复应该被视为拒绝。因为合同法规定:如果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及时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这导致1500元要约失效。
7、5月12日,乙写信给甲,表示愿以商定之1500元价格购买古币。此为新要约。
7、甲于5月14日收到信后,当日即回信,表示“愿以所提条件出卖”。该信于5月16日到达。此为承诺。合同成立生效。

回答的很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