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5:52:02
问物权法的几个问题:
1、A把机器抵押给了B银行借了款,后来由于A需要资金,于是把抵押的机器卖给了C,C支付了对价,也不知道机器设定了抵押权。到期B银行管A要钱,A没有钱,机器也卖了,问B银行是否有权管C要机器设备?理由是什么?

2、A把机器抵押给B银行借了款,到期A还不上钱了,B作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3、A把自己的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了B银行(土地上没有任何建筑),后来A在这块地上建了办公楼,问办公楼建好了是否属于抵押物?为什么?

4、接问题3,如果到期A还不上B的钱,B可以行使抵押权,那么建筑怎么处理?理由是什么?

5、下列5种东西,物权属于国家的有A自然资源B动植物资源C无线电频段资源D国防设施E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不属于国家的,请说出理由。

非常非常感谢

1、c对A抵押机器给银行B的行为不知情,并且也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机器的所有权,b银行不能管c要机器设备。但是可以向A主张要求其偿还到期借款。
2、b可以与A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机器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A所有,不足的部分由A清偿。
3、办公楼不属于抵押物。
4、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办公楼一并处分,但办公楼所得的价款,B没有权利优先受偿。
5、对于自然资源,动植物资源,基础设施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归国家所有,但是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归集体所有。对于C、D属于国家所有。

1.B银行无权管C要机器设备 C无过错是善意取得 并且支付了对价款

2.第二个问题 问的不具体啊 B能怎么办 法律角度上只能起诉 但是已经对原来

的抵押物失去控制了 A只能用其财产返还

3.抵押权以登记生效 且土地的使用权能否抵押目前我不是很了解(如果能抵押的话)可以确定 地上物肯定不适于抵押物的从物(物权有几类 地上的办公楼即不属于孳息 也不属于从物)其物权应属于开发商

4.如果行使抵押权 建筑物部分肯定是折价给予补偿给A 理由地上物不属于抵押范围 其权利属于申请审批建筑者

5.个人认为 给的选项有些问题 A D E 问题不大应属于国家享有物权

但是B我个人认为要区分 如珍惜保护动物 物权应该属于国家 在司法实践中宠物死亡由当事人过错造成的可以以民事侵权来起诉请求赔偿 其物权自然属于个人
植物个人认为应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 个人所有的珍惜树种 花类应该属于个人财产其物权应属于所有人 但是诸如绿化植物啊 林地等等 应属于集体 国家所有
C选项很明显是错误的 物权的定义就是定在有体物上的 无论是动产或者不动产都是可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