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职工在工作岗位被人打死,算不算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1:57:34

依照国务院令第375号 2003.4.27发布《工伤保险条列》规定,“三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内受伤或死亡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注:第三条里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很定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