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逛超市,买东西时她不小心把东西丢进包里了,结账时便忘记,超市人非说她偷盗,东西归还并被罚了300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8:16:20
和朋友逛超市,买东西时她迷迷糊糊不小心把东西丢进包里了(因为她近来心情不好人一直迷迷糊糊的),结账时便忘记付款,出门后被超市人拉进一间房子里,便翻她包非说她偷盗,说要不去派出所;要不交罚款?我朋友东西归还了并被罚了300元(忘记结账的商品价值是10.2元),知道他们的做法是不合法,但因为我朋友是有工作的人(还是一份不错的工作),再说那几个人看起来就是混混,当时也被他们吓傻了,更不想把事情弄大、惹事,便交钱了事.在交钱前我朋友被迫写了份结算单,结算单上面有姓名、出生年月、手机号码、身份证、住址,还让我朋友在下面写什么拿了东西放进包里,不付款之类的,后面还有自愿赔款300元。并签了名(他们还查看了我朋友的身份证)。(其实我朋友当时包里放了现金就有1000多元,怎么可能是偷盗超市10多元的东西呢?)这是我朋友第一次。
请问:那张什么结算单会不会留档?对我朋友以后的人生路中考学工作有没影响?那300元应该也要不回来了吧?

保安是玩弄黑吃黑的把戏,建议不要去追究了,对你朋友没什么好处,你要是想去要钱,他们会报警,会到派出所做一下笔录,像你说的这种情况,10元钱,也构不成犯罪,保安最多是个违规,不应该罚款,也不会受到什么制裁,有可能会被要求退哪300元钱。你朋友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没付钱本身有错在前,到时候也说不清。保安那个记录,只是商场内部的记录,对你朋友没什么影响。

没关系的,你被超市糊弄了,他们就是找个借口罚你点钱,不用担心,对你朋友以后没影像的。建议你到网上去声讨这家超市,去“赶快来网络超市”的消费者社区发帖子,希望引起社会关注,把这家超市的名字公布出来,希望以后这种事情越来越少。还社会一个平等。
消费者才是上帝!

民事纠纷···你可以先报警··完了去这超市掉闭路电视·就解决了 、

他妈的,现在的人真黑!除非你政府有比较厉害的人才搞得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