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通州 景馨家园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 购买二手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0:29:06
房产高手帮忙!通过中介买了通州妇幼医院旁边的景馨家园(通州公安干警宿舍楼),已经签了购房合同。查看房主房本时发现有一章写着“按经济适用房管理”,房子是2006年,中介说过户时只要交土地出让金就能成为普通商品房。请问是这样的吗?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与经济适用房有区别吗?

我就是做二手房的!
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买卖须有:
1 当事人身份证明
2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3 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5 契税票
6 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
7 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这项一般房产证上都有,基本不用你担心)

你该缴纳的税费有:
契税:按成交价的3%缴纳(90平以下是1%,90平以上140以下是1.5%,140平以上是3%)
营业税:按成交价5.5%缴纳(超过2年以上免)
土地出让金:按成交价3%缴纳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祝你购房成功@!

是的。
这不是经济适用房,但在管理上适用经济适用房的管理模式。
由于土地是划拨性质的,所以在办理土地证过户时,要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领取的新土地证就是出让性质的土地了。

具体的还真不清楚,不过昨天刚看过法制进行时,经济适用房的猫腻很多建议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