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问题,请专家来讨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7:29:19
教育局最新颁发了一条规定:学校初3学生周一到周五,每人每天一篇日记,交给老师检查,这算不算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这是我们地方教育局说的,我不知道其他学校有没有)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教育局发这种规定是不靠谱的,你可以查一下是否是教育局下发的规定,还是你们老师吓唬你们的。

另外,即使是要求你们写日记,也是不侵犯你的隐私权的。因为并没有要求你把你的隐私内容写在日记上。你自愿写在日记上的内容就说明你主动给你的老师看了,就不再是隐私利益了。

但是,如果你的老师在看了你的日记后,随意将你的日记内容进行传播,则是严重侵犯了隐私利益的行为,你可以要求老师道歉并赔偿损失。或者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不是,学校明确告诉你要上交的,你还要写隐私,怪谁呢?

这应该是 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我觉得这项规定完全是没有任何意义,如果说是为了锻炼文笔完全不用一天写一篇,若是为了了解学生,恐怕也无实际作用,首先,学生不会将自己所发生的所有事写在上面,其次老师未必认真批阅,
这并不存在侵权与否,因为日记内容不一定有很多涉及学生隐私,若一定要定条线,应该算是侵犯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