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夫离婚后,前夫出钱从我单位买了一套房子给儿子,但房产证名字是我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5:11:04
想等儿子18岁后以买卖的方式转到儿子名下(儿子现在11岁)但我现在要再婚了,我想请教一下,如何才能确保任何情况下,这套房子不能作为我的财产在我婚后被分割呢?

这套房子本来就是你的婚前财产,即便再婚后,只要你不和对方约定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有,那么就不能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财产是婚前财产 永远是你的 但 存在一个危险 就是万一你过世 作为遗产 你后夫有资格继承
所以 你可以办个赠送 建议去当地公证处 问他们 这种情况 如何办理 可否做个赠送公证
到18岁给他 或者留下遗嘱 做个遗嘱公证
保证万一过世房子给孩子
也可以婚前公证 但现在基本都是婚前算婚前的

现在就转到儿子的名下,你作为监护人,什么事情都解决了。

婚前在公正处做产权公证!确保属于你在婚前的个人财产,就这么简单.

只要是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