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导致的四级残疾在已经领取伤残津贴的情况下,能否再在原单位从事可以胜任的其他工作,并领取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8:55:55
因工伤导致的四级残疾在已经领取伤残津贴的情况下,能否再在原单位从事可以胜任的其他工作,并领取工资。

昆重帅师胡说什么,这问题关系到人家的基本利益保障问题。
楼主这样的情况是可以的,我就是这种情况:
1、国家鼓励单位录用残疾人,单位一旦录用了残疾人,国家给予减免税赋的政策。这种情况下,如果楼主去了其他单位工作,不是照样能领工资?那为什么在原单位就不行了。
2、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规定说不能出现这种情况,残疾人保护法也支持和保护残疾人索取合理的劳动报酬。
3、楼主是因工伤导致残疾,也是因为工作才弄成这样,如果单位愿意为什么不能给他一份能够胜任的工作,拿一份合理的劳动报酬。
回答完毕!!!

welcome211,不懂不要胡说八道,不要再来丢人现眼了

回答楼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四级伤残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可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每月的伤残津贴

如果你返回岗位了,伤残津贴肯定没有了,不可能给你双份的,规定的很明确“退出工作岗位”

  不可以。工伤伤残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四级,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没有可以胜任的工作,因此,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退出劳动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附: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劳动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

  2.5 本标准将《职工工伤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