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忙!急!诈骗罪数额量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0:51:40
我朋友跟别人(好像是租赁公司也好像是个人)借了车但是车没有返还,现在车在哪我也不知道,那个人现在报案了,我朋友被抓了,公安说是以涉嫌诈骗为由。我不知道我朋友的行为算不算是诈骗。(之前这个人总来找我朋友闹事,还威胁说不还车就卸他的腿,灭他全家,并多次殴打我朋友)
有没有人能帮我分析一下我朋友的问题,如果是诈骗要判几年?怎么个量刑!还有如果不是我需要找什么证据来帮我朋友!
这车是向个人租的,那个人的车是他单位的,他偷着租给了我朋友,之前我朋友给了他一部分租金,只是最近没有给他租金,那个人就要车我朋友没来及给,结果他就报警了。我打听到车现在在我朋友的哥们那呢是他哥们借走开了如果车开回来了还算诈骗吗?如果算他大概要判几年。还有如果他家里人不给他交罚款他会不会多判?

根据我国《刑法》你的朋友已经触犯了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补充:这个案件是否属于诈骗,关键是看你朋友租借车辆有没有不归还的故意。如果有,则可认定为诈骗。如果按照你上述说法,是他朋友借走了导致他没有来得及归还,那就不构成诈骗罪,因为是某种原因导致他来不及按时归还,并非故意占有该车辆不还。如果他这个哥们现在能及时归还并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公安机关应当会撤案或对其取保候审。如果是十多万的宝来车假如折旧下来价值10w,那按照刑法应该是3~10年有期徒刑,具体范围大概是5~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