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帮我看看好吗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6:24:51
我是涉嫌一桩职务侵占案,在被看守所羁押14天后,检察院没有批捕,改为监视居住,大概过了五个月左右,案件再次移交到检察院,这五个月中有过几次去公安做证据的补充!后来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再次退回公安,可中间公安没有找过我,把案件原封不动的又移交至检察院,我监视居住是在7月6号满半年,今天上午检察院人打电话让我过去签署了一份取保候审决定书,对我的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我想问这对我是有利的还是有其他什么影响,金额我早已经全部退还公司,而且公司方面也出了一份函,说明对我的谅解宽恕,我想问我这个案件最后会以证据不足不起诉吗?或者说在没有新的证据出来支持的情况下,检察院会起诉吗?从我这个过程来看,这种可能性会有吗,我应该怎么做现在???谢谢O(∩谢谢

更改强制措施就是为了能让你的强制措施不超时限,对你的影响不大。
从公安机关那边的情况来猜测,检察院如果收不到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材料,很有可能对你发出不起诉决定。
另外,侵占案件已经退回赃款、且单位已经对你表示原谅的,检察机关很有可能也不回对你怎么样,一般会决定不起诉。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