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6:38:27
我是青岛地区的,1996--2000年在一公司上班,当时单位是给交了保险的,但从该单位离职后我把这段保险费提出来了,现在在另一单位上班,自2006年又重新入的保险,我听说现在有政策可以补交保险,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能补上吗?
是自1994年至2000年 ,如果这段时间补不上,可以自2006年往前补吗?

因为2000年之前的已经办理了退保,所以之前的是不支持补交的。
而对于2006年之后所欠的保险时间段,可以申请。一般补交也是有时间要求,比如可以补3----5年的社保费用。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因此,你的养老保险可以选择续,或者不续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而医疗保险有三个月缓冲期,定期交纳相关待遇不受影响,否则就需要重新累计交纳年限,且不享受医疗报销.

您说的应该是社保,最好到社保局去咨询清楚.另外可以考虑开商保养老险帐户.

应该能补上,得去你的档案存放地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