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问题,关于《工资总额使用手册》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3:02:42
我们是一家刚成立的上海小公司,因为还没有申请到《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所以最近都是以差旅费的形式从中国银行来提取现金,一次可以提取五万,然后用来发工资和平时的现金支出。
会计做账,是按先把差旅费转成公司现金,然后再做其它用途,账面上看到的是现金,不是差旅费。这样行吗?

现在以差旅费一次可以提5万,备用金一次5000.工资手册没办好,工资不能提。(因都是外地员工,没有居住证,所以暂无正式员工)

请问财务这样操作可以吗? 我问了几个财务,他们说没有管的这么严的,以差旅费形式提取然后安排其它用途,是可以的,账面上看就是手头的流动现金。操作过的请回答。

事关重大,请大家谨慎回答,大恩不言谢~

严格来说,你们这种行为是账户套现行为,即违规方式从对公账户提取现金,如果被银行发现,是要冻结账户并处以罚款的。不过现在银行这方面监管的不严格,毕竟是企业自己的钱,限制使用之类的规定本来就不合理,所以只要你们不是做得太频繁太明显,银行是不会过问的,查账的时候也没有人会注重这方面。

另外,提取现金的支票根上的用途,不要写差旅费,写备用金,也就是说,票根和票面用途不要写一样的,这样可以规避一些查账风险。

去劳动局申请工资手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