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各位老师帮忙看下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2:51:47
我家于1992年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投保了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保项里盗窃险保险金额是1000元整,今年6月我家遭小偷入室盗窃,被盗现金6000元,电脑手机等物品价值9000元左右,案发后第一时间报了警察和保险公司,双方也都来勘察过现场了,根据规定,盗窃保险要在3个月后才可以理赔,现在3个月到了,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只是愿意赔偿物品损失1000元,货币不赔偿保单上有注明!但是我研究了保单,发现了一句话,想请各位给帮忙分析下,保单第七条第二款这样写道“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储蓄利率如有变化,保险人即按其调整幅度对各项保险金额作相应比例的增减,并公告周知”我的认为是,根据这条规定,现在保险公司对我这起案件的理赔金额太少,我还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意味着这是个保值的保单,请各位老师给帮忙看下,谢谢!

怎么理赔,根据和保险公司的合同约定来确定,保险金额是签订合同时都已经确定的。

路过。
因为我不喜欢“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按照合同你只能得到1000元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