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的进项税怎么做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25:50
我公司收购农民自产自销的蔬菜,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用来抵扣,
第一次做,不知道怎么做分录,麻烦指导一下。
举例,购进1000元蔬菜,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130元,我实际也只支付了1000元,怎么做账?
我的原材料只能算870吗?可是我实际上是买了1000元的蔬菜啊,而且如果我销售收到了1100元(含税),做分录:借;银行存款 1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73.4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126.55
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870
贷:原材料870
这样算下来我的成本和收入感觉 不对啊? 救命啊

毛利率:(973.45-870)/973.45=10.63%
却销项税小于进项税,不能缴纳增值税,这样是正常的吗?

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等{发票注明金额x(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注明金额x13%)

贷:银行存款 (发票注明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所以,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准予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收购农产品在税法上讲是要进行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

拓展资料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