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06年买的笔记本,被别人借去,如果想报诈骗案,适案金额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3:48:30
如题,是按照当时发票上的8000元,还是现在的市场折旧家,我看淘宝上大概1700元左右。
当然不是勒索,只是想拿回那台电脑,因为那台电脑是我女朋友送给我的,对我意义非常重大

是借去的怎么会是诈骗呢?借去的应当侵占罪才对!借去不归还的是侵占行为!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那么你按照当时行为人的行为,判断他究竟是犯什么罪。如果是侵占,那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务;如果是诈骗,那么你可以报案。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至于金额,按照你所损失的金额计算。但是刑法有规定,情节显著轻微的刑事案件,法定不起诉。至于你这个,要看具体情节!赔偿的话肯定可以的,按照你现在所损失的金额计算!一切看法官的意思,哈哈

.......借去?你要报案!
你是勒索吧?
就算赔偿给你了,也不够你的律师费

适案金额应该是现在的市场折旧价,你的这个金额太小了,一般不构成刑事。你可以按照民事的不当得利,要求他返还你的电脑,并赔偿你的损失。

你真的是个地地道道法盲!
别人借了你的电脑,只要他认账,只要他答应归还,就不是侵占,也不是不当得利,更不是诈骗,楼上的几位都回答不完全。
你可以要求对方归还电脑,如果不归还的话,才可以要求法律援助,只是涉案金额太小,怕是警方不会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