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曾将工资卡交给网友让她帮我取点钱,事过以后,就要不回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8:47:24
现在虽然我可以对工资卡进行挂失,或者修改密码等处理,减少损失

我想问的是,她这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那么,非法占有财务的程度怎么计算呢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其实质就是将对财物的合法持有转变为非法所有。因此,作为侵占罪对象的“财物”应当是能够为行为人所持有,且无须通过其他凭证、密码等方式就可以直接或者是等同于现金作用而使用。 你朋友只是占有了银行借记卡本身,而银行借记卡不属于“财物”,不能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你朋友并未实际取得借记卡所记载的一定数额的财产。只要不去查询和使用,该借记卡的价值就不会实现,你也不会丧失对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因此,你朋友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如果你朋友未经你同意用你的卡取款,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构成犯罪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应该可以吧

构成侵占,是否犯罪需要具体认定。不过如果他一口咬死是你让他取钱的,取证会有点麻烦。

关键是你没证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