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第一胎上户口没上环要罚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7:28:17
我是肇庆人,我老婆是茂名人,我们是晚婚晚育,小孩一岁多了,六个月就去上户口了,每次计生办都以各种证件不全为借口不开证明,现在小孩快两岁了他们就说我不按时上环,和查环要我最少都要交2000元的违约金,其它证件都齐全,我要上哪里投诉?请问还要什么证件入户。我老婆在去年11月已经上环。

对计生办那帮王八蛋不能再惯!越惯他们越反了!那帮官员都是你纳税养活的,他们敢对你这个主子这样,还不是因为你太懦了!

计生办那帮王八犊子的嘴就是狗屁股。狗屁股拉出来的话你也信???

避孕节育措施并不是只有上环和结扎。避孕套和避孕药也同样是已经被认可的避孕节育措施。你就向他们出示你们正在使用的避孕套就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表述得很明确:你有自主选择避孕方式的权利!

不上环当然是你的权利,但你必须避孕。千万不可以生第二胎。你可以用避孕套,避孕药,甚至可以通过不过性生活来避免怀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四十二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八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七十九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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