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内财产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5:32:44
我和我老婆靠玩笑签了个协议,约定两年后给她买车,如不买责欠她40万元,并与2010年前还清,到时候真不买,请问此协议算数吗?法律上认同吗?我写的时候注明老婆两个字

看来 你还是很怕你完成不了任务
是有点想个老婆离婚了???
这个并不重要
只要你跟你老婆相爱
买不买车都无所谓的
如果你们走到分离的地步
这个协议也不会成立
显然这是一个不平等协议

当然了... 做为男人也应该算啊 (以后在别的场合别乱答应别人的事情 尤其在纸上写自己的名字的时候 看好内容)

当然有效。
至于“老婆”一词,可以从签署时间上推断出是谁的。
夫妻间这个方式是不是过于严肃了些呀?
其实还有很多方式可以选择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从以上法律看,夫妻是允许拥有婚内个人财产的。但是下面: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也就是说,一方没有生活来源的时候,另外一方有帮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