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的钱怎么下拨?是直接给我呢还是直接拨到学校帐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08:54
什么都不知道,约详细越好!谢谢。

不会给你的,直接学校就扣了。好像听说以前有大学生以助学贷款的名义贷钱,但实质上自己用去挥霍了。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就直接学校扣掉了。贷款会给每一个一张银行卡,是用来以后还款用的。

不会给你,拨到学校帐户上,每年开学之前都到贷款银行取回执单,然后再回学校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
就是这么办。

(三)借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书面申请;
2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网上申报)一式两份。
2、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4、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及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奖学金的证明;
5、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
6、就读的高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证明;
7、就读的高校开户行名称、账号、及收款单位;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由教育局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连同上述材料交道学生户口所在地信用社办理贷款。
(四)信用社贷款发放
1、认真审查借款学生提供的上述借款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到学生家庭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
3、凡是符合条件的借款学生,做到“应贷尽贷、满足需求、快速办理;
4、借款额度最高限额为每位学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借款期限按有关要求合理确定;
5、符合条件的,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一式四份),贷款实行按年申请,按年发放。贷款做到专款专用,信用社要将助学贷款直接划到学生所在学校指定的专户,不准将贷款直接给个人;
6、借款学生携带“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到学校报到,由学校按照要求填写回执并盖章,学生在7天内将回执寄回贷款发放的信用社。
(五)贷款终止
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信用社有权决定终止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
1、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2、学生中途退学、被学校开除、失踪、死亡者;
3、学生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
4、出现其他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