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法人员没有按法律程序办案是否要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9:33:56
责任改正书后,工商人员诱导我签字。还要行政处罚。同样的东西质检局只要交几百元,而工商局就要几千元。要找也是找厂家。我可以给厂家的号码。查封了厂家更好,上面没有了我们想买也买不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据此,执法人员没有按法律程序办案是要受到行政处分的,但不是行政处罚。

要处罚,并负责其未按法律程序办事引起的“行政诉讼赔偿”经济责任!

当然要的,至于如何处罚,那也要看情节的严重性。
一般来说,对于执法人员的这种错误的话,照理来说都是有机关内部的高层人员按照规定来进行处罚的。
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革职或受到法律的制裁等等。

1要
2职务行为收处罚的是他的单位
3单位再内部处理

关键要看其主观恶性及其后果;
一般,因过失所致,只是批评教育;倘后果严重,则会处分;
如系故意或贪赃枉法,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甚至被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