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福利费货方余额要如何处理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5:43:45
现在实行新的会计制度,不允许计提福利费,但以前年末还剩有的未支付福利费还有几十万,要如何把它处理掉呢,结转到哪里才合适。
十几万的余额挂在那里,跨年也没关系吗,总觉得这样好像不好。

冲平即可,也就是说应付福利费的余额为O,要看明细的余额是多少,就逐个冲平就OK了,平时计提没有关系,但一定要在年底全部冲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
四、关于以前年度职工福利费余额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定,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年度使用。企业2008年以前节余的职工福利费,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以前年度还剩有的未支付福利费应当据此文件处理。

只能发生福利费支出时冲销,不能结转。如果企业亏损的多,可以把它冲回,然后汇算清缴的时候调增出来。这样既不用交所得税,账面上也除掉了。

以前年度未用完的应付福利费可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