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起点的网络小说 高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2:37:45
假设我自己有一个网站
我用我的起点vip把起点上的文章抄袭到自己网站上~(然后我赚广告费)

这样犯法吗?如果犯法的话怎么处决我?
还有我找理由的话会说我在别网站上转载的~人家没有vip限制等等……
这样做可以吗?

呵呵,肯定是违法的,不过现在盗版网站太多,起点也管不过来,只要你不是出头鸟,应该没问题,百度贴吧不也是这么干的吗?发现风头不对,立刻撤了就是。

  10月31日消息,起点中文网诉福建云霄阁网侵权案昨日得出结果,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下达了刑事判决书,判定云霄阁网站两负责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复制传播起点中文网拥有版权的1339部网络文学原创作品,侵权事实清楚,情节严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判处两被告有期徒刑一年半,各处罚金100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姚国祥、刘开山于2004年1月1日在互联网上开办云霄阁网站后,采用软件通过互联网从起点中文网等网站下载电子书籍,粘贴到云霄阁网站上供互联网用户在线浏览,并通过网站链接广告从中获利7-8万元。

  根据侵权作品签订书证实,在云霄阁网站登载的作品中,有1345部侵犯了起点中文网的专有发布权,其中由云霄阁网站批量采集,与起点中文网同名作品内容一致或基本一致,且已由起点中文网提供著作权证明的作品有1339部。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对侵权人判刑一年半、罚款100000元的判决。

  据悉,云霄阁侵权案是去年2月15日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当年全国重点督办的12起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之一。作为全国首例网络文学侵权案,云霄阁网站侵权案以侵犯著作权作品数量之庞大、情节之严重以及判处结果之明朗,为日后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判例。

  起点中文网是目前国内互联网影响最大的原创文学网站,拥有大量原创作者和原创作品,但由于盗链、盗贴等网络侵权行为的频繁发生,给该网站造成了每年高达数百万元的损失。为了保护自身和签约作者的权益,起点中文网一直致力于打击网络侵权行为,近期更有意成立中国最大的文学维权律师团。

没事!但是LZ想赚钱,不容易啊!因为这种网站N多!而且网站比较大的那些最新章节都是手打的!手打和图片,当然选手打的!还支持TXT等各种格式下载!详情可以参考下飞库!

哥们,你太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