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5:24:27
请专家帮忙分析下这样情况财产该怎么分.
1,一套房子(这里简称A)是婚前男方全额付款买的.另一套(这里简称B)是男方婚前买(有贷款),但是房产证是婚后做的.两套房子名字都是写男方.
2,婚后把A房做贷款,贷出15万.B房一直是女方在付房贷.
3,有一个4岁的女儿.
4,结婚有5年了.分居已有2年.
问题:1,这种情况,如果离婚,女方可以得到B房吗?另外女方要求孩子归其扶养,让男方一次性把到18岁的生活费(男方只肯付RMB300/月)都付清.这样可以吗?
2,男方有权利单独卖B房吗?
但是今天问了律师说是两套房都是男方的.

1、《婚姻法》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A房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那么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2、B房的情况比较复杂。在不同地方的法院判决结果完全不同,在上海、江苏判为男方所有的可能性较大,在北京判为共同所有的可能性较大,还需要看交款的具体情况和细节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3、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在男方拒绝的情况下,是难以得到法院支持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男方卖B房是有可能的,因为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如果你担心,可以提起确权之诉,要求把你的名字名字也列到上面,男方就不能单方卖房了。

只要没有婚前财产公证,A\B房都视为共有财产。至于抚养费要求一次性支付是不合法的。即使他卖了,财产也是共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