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产保险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36:57
我朋友的一辆汽车在湖北的襄樊被盗后, 2个月后在湖北的枣阳被公安机关找到了。 但公安局要求我朋友给他们20000元的奖励费, 否则就不能领车。 我朋友每次过去他们公安机关都开着朋友的车, 像他们自己的车一样。 他们说的是要我朋友联系他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但朋友打电话给河南新乡长垣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电话, 他们的工作人员一直推脱说要给他们的领导反映一下, 却迟迟不肯给一个说法。 我的朋友只能在湖北河南两地跑, 找他们都相互推脱, 这应该找哪个部门反映一下呢? 急

1.公安机关的要求不合法,公安机关不属于盈利单位,它是国家单位,
不存在所 谓的奖励费,这已经属于 索贿了,你可以上检察机关反映。

2.这不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如果车确实丢了,而且有公安机关的立案证明此案为外部盗窃,才可以理赔。另外即使当时丢车时保险已经赔款了,当找回车后,保险公司同样会让你退还之前所赔偿的金额的。

还是先解决一下你们那得公安吧,MD这帮没人性的东西纯属土匪,

上访,投诉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