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求企业为我补交养老保险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8:01:31
我与2000进厂工作,企业在2004年开始为我缴纳养老保险,现在我辞职了,要求企业为我补交2000----2003年的养老保险,可劳动仲裁官说已经过了时效,是这样的吗?谢谢解答
我与2000进厂工作,企业在2004年开始为我缴纳养老保险,其他保险(如失业、医疗保险)一直未交,现在我辞职了,要求企业为我补交2000----2003年的养老保险,并要求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提起劳动仲裁,可劳动仲裁官说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可以,但2000----2003年的养老保险已经过了时效,是这样的吗?谢谢解答

如果企业没有缴纳社保费,可以要求缴纳。
公司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已经过了劳动仲裁的时效了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换句话说,从2004年开始计算时效,到2005年你不主张,就无法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强制补交了

诉讼的时效是2年,同样的,现在也无法通过诉讼解决了

一句话,你是无法强制要求单位给你补交了

补充:

劳动局那边说的清楚了,我也给你解释了什么是时效的问题,所以你无法要求单位给你补交社保的

是的,我以前也是这样的情况,仲裁机构是站在弱势群体——工人这边的,企业因为工人不懂法律,所以钻了空子。这个没办法了。

1、没错。

2、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也就是从自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失效的时间应该是 离开单位后两年 而不是指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