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无证摩托车在十字路口相撞责任怎么划分,救急,谢谢各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3:08:46
甲(男23)125两轮摩托车(有戴安全帽.有行驶证.有年检.有交强险)
乙(女57)踏板两轮摩托车(没安全帽.没行驶证.没年检.没交强险)
甲行驶到小村十字路口,乙左边同时驶出,甲刹车不及,撞到乙后轮。导致乙直晃出两三米之后倒地。因乙未戴安全帽,其头部被锐器戳伤。胸部骨折,花费医疗费近5万元,乙方要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应承担多少责任?
甲乙都没有驾驶证,甲交强险还有得陪吗 .是没有信号灯和通行标志的路口 .甲是由东向西,乙是由南向北
谢谢各位了
甲就是我自己,我是一个外地人,刚到这里3个月。但对方是本地人,出了事故之后,我马上报警,并送伤者到医院,同时交警已经做了现场笔录了 ,由于我没有钱。我就先在朋友那里借了1300先交了 。陆陆续续我又借了将近10000交上去了,但是对方子女一分钱都没有交,并每天威胁我还扬言如果我不交完钱就要把我给做了。现在我实在没有办法了,像处理事故的交警大哥求救,并问责任什么时候能下来,但交警就给了我几句话:“人是你撞的吧。那你还说那么多,没钱再去借,对方要怎么样。那是你们的事,我们只管责任".我问责任什么时候能下来。交警:“没那么快的。”已经是第四天了。我对法律绝望了,我现在迷茫

1、乙车应付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根据《安全法》第52条第4款:“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显然乙车没有做到这点,没有让右侧来的甲车先行。但是甲车的无照驾驶可能会另案处理,罚款200-2000,并可拘留15日

  2、没驾驶证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你无责方,只承担交强险无责赔付的比例,死亡伤残1万,医疗费1000,财产200。没有交强险的等同有交强险处理,但是需要自己买单。

  交警说话对你有很大的误导作用,发生事故,道义上,报警,做些紧急的救助,送到医院,缴纳最初的住院费和手续就可以了。其他的都是需要事故认定出来,事故认定没有出来,凭什么你付款?此时的付款都是借款,你可以不支付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