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在工作台上脑出血算工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6:03:22
我父亲47岁在8月5日加班时间工作台上倒下,诊断为脑出血,现我父亲基本脱离危险,走路还不行,现花了大量的医疗费,父亲公司每个月上29天班,每天上班10个小时有余,每个月总上班时间平均有295个小时,父亲工位为精加工(即将工件的尺寸加工到(+0.02,-0.00mm)之内,精神需要时刻高度集中,请问这种情况是否算工伤?
另我父亲进公司已有三年半,一直身体健康,三年多未生仍何疾病。

您好:
因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因劳动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确有证据证明你父亲的脑出血与用人单位违规加班有关的,可以考虑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仅供参考

不算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死亡才算工伤,因你父亲得病后,现已脱离危险,所以不算工伤。

这个你要去律师事务所问,咨询费没多少钱。关键是你会得到比较权威的解释。记住去之前一定要把要问的问题罗列清楚,免得到时候忘了想不起来。